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无传销校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保护我校师生利益,教育和引导师生树立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自觉意识,维护学校稳定,防止传销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在校师生为重点,通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在校师生防骗抗骗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切断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的渠道,严防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帮助师生了解传销的危害,掌握防反传销的基本知识;发挥校园网、广播、电子屏等载体作用,扩大“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覆盖面,引导师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教育,让师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师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四、主要形式
1、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抵制传销的宣传海报或横幅标语。
2、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团课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讲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提高师生识别传销的能力。
3、在校园网、广播、掌上淄师等校内媒体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宣传。
4、联同淄川工商局等部门开展师生签名承诺、咨询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外出实训(实习)、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好防反传销知识教育,提高对传销的辨别能力,防止误入传销陷阱。
3、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单位要将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同“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引导师生自觉抵制传销,如发现有师生参与传销活动,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反映。
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等资料报保卫处。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