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31 点击数:

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6个法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保卫处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将于11月份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消除火灾隐患 共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日-28日

三、活动内容: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开展好如下活动:

(一)开展一次消防大宣传。活动期间利用条幅、电子屏、校网、室内外宣传栏等宣传载体以及通过展板巡展、消防倡议、灭火体验等集中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大力营造校园消防宣传氛围。

(二)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院系围绕火灾预防、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火灾逃生自救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消防常识内容,组织召开一次班级消防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号召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教育师生爱护消防设施、标识,自觉消除身边火灾隐患。

(三)开展一次消防演练。院、系结合部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在教学、公寓等场所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演练要坚持“安全第一、注重实效”原则。演练要有方案,做到目标、职责明确,安排合理,保障到位。

(四)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围绕“消防四个能力”内容,保卫处组织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网络中心等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一次火险隐患自查自改。各单位开展一次本单位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行动。重点从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如:有无线路超负荷、私接乱拉、连接不良等不规范用电现象;下班后是否关闭办公室电脑、饮水机等电器;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等展开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也是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要认真策划筹备,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特长,策划富有特色、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认真总结,及时汇总。要加强信息沟通,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大力丰富宣传内容。

请各院、系于11月29日前将“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纸质材料(盖单位印章)送交保卫处,同时请将电子稿及活动图片发至电子邮箱:42280114@QQ.COM

保卫处联系人:程鹏、张淼成

联系电话:3821117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31日

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热诚为您服务,本校报警、求助服务电话:382111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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