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就业宣传材料四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安全警示
1、毕业生参加各地举办的就业洽谈会、人才交流会,要遵守会场纪律,注意人身安全。凡会场安全条件差,秩序混乱,拥挤不堪宁可推迟入场或不参加,也不能进入混乱场合。洽谈要在会场设立的办公位置进行,如遇在会场外,以用人单位名义邀请毕业生去其它地方洽谈时要谨慎对待,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否则切勿前往。特别是女同学不可单独前往其所指定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场所,要结伴而行或由家长陪同,不能答应“非常”面试、“非常”检查等。洽谈结束若无把握,不可轻率签协议。
2、参加洽谈会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和各类证件,不可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可轻易将自荐书等书面材料交给他人。投出的自荐材料若该单位未签协议,应及时收回,以防别有用心的人拿材料做文章。
3、与用人单位鉴定合同时,毕业生一定要搞清楚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的概念,从而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就业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确定工作意向,但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不为毕业生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内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已在一个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且工作岗位没有变化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不用再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是指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实行的一年见习期制度,工作满一年后,需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路途乘坐交通工具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在途中交友,不要把自己的详细情况告诉陌生人,也不能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在自己一人,无同学或朋友看管自己行李物品的情况下,不要接受他人帮助搬运行李下车,也不要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品、饮料等。谨防陌生人以介绍工作、介绍对象、交朋友等为名,诈骗钱物或伤害人身。在列车上过夜的同学,最好准备一把链条锁或钢锁,将行李锁在行李架上或其它固定位置。
5、大学第四个学年比较繁忙,应酬、接待、外出较多,这时要特别注意宿舍内个人钱财物品的安全,特别是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手关好门窗,锁好自己的箱、柜,防止丢失、被窃。应及早清理同学之间的经济手续,妥善处理在校期间的各种矛盾纠纷或感情纠葛,切不可采取过激方式或其它不正当手段,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恶果。
6、同学相聚须有所节制,适可而止,切忌过量饮酒,酿成祸端。
7、对废弃的私人信件和其它物品要妥善处理,绝不可在宿舍、卫生间、楼道焚烧、丢弃,夜间不可通宵夜读或闲聊、酗酒,以免引发火灾或不安全事故,更不能向楼下乱扔杂物、酒瓶,防止意外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