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政业务服务指南

作者: 时间:2011-10-07 点击数:

办理户政业务服务指南

 

一、新生户口迁入

新生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交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交保卫处统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内新生入学不再迁移户口)

二、身份证办理

1、换新身份证:凭旧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2、户籍证明: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3、身份证丢失:持系部开具身份证丢失证明到保卫处开具证明,凭保卫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三、毕业生户口迁出

1、派出所为户口迁往淄博市外的毕业生打印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和父母《居民户口簿》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户口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更改姓名

1、16周岁以上公民因户籍登记与其档案记载不符申请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证明,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

2、父母离婚、再婚,子女须更改姓氏的,除父母申请、户口所在单位出具报告外,还需附父母离婚、结婚证,以及生父母同意更改姓氏证明或公证书,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

五、变更、更正年龄

凡变更、更正年龄的,原则上不予更改,由于微机录入等原因造成公民年龄登记错误的,由本人或父母申请、户口所在单位更正证明、原始资料(原始户口卡、出生证明、户口登记簿、原身份证等)、警区民警调查材料等,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逐级上报市局审批。

六、变更、更正民族

凡变更、更正民族的,须持本人或父母申请,父母亲户籍证明及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意见,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报分局审批后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七、校园安保服务

1、银行卡丢失:先到开户银行进行临时挂失,5天内凭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业务并补办新卡,身份证一并丢失的需在办理身份证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间为1-3天。

2、监控录像查询:当事人持系部所开查询监控录像证明和老师一起前来查看监控录像。

学校各个楼内均有保安执勤,实验楼负一楼设有警务室,学生在校园内如遇紧急情况可就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3821110进行求助、报警。

咨询电话:3821117

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热诚为您服务,本校报警、求助服务电话:382111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地址: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