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来 人 口 管 理 制 度
为加强我校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外来人口尊章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与我校外来人口用工单位签订“安全防范协议书”;
3、凡在我校居住或工作的外来人口,必须在到达我校7日内到钟楼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4、在淄博市内跨所流动的外来人口,在到达我校内居住或工作,须在3日内到钟楼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否则,《暂住证》无效;
5、保卫处要督促检查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校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我校的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工作,注意发现网上追逃人员。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