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2-28 点击数:
为加强文德楼前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须按车位箭头方向在停车位内整齐停放,严禁停放在划定车位以外的区域。 二、按照“先到先停”的原则将机动车停放在划定车位内,如车位已停满,请自觉将车辆停放到知行路两侧车位内。 三、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四、请大家自觉遵守,文明停车。保卫处对不文明停放行为予以记录,累计达到三次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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