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至日起至今年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全覆盖。
1.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学生法治教育。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教育水平。认真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宣传教育。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组织在校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进行注册登记学习。(保卫处另行通知安排)
(二)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2021年11月底,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分为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两个项目。各院系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9月底前,学校遴选出参加宪法法治知识竞赛的优秀学生1人,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的优秀学生1人,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院系要组织开展宪法诵读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
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在后期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订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材料上报
各院系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本院系的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2年工作建议通过企业微信报送保卫处,联系人:刘智勇,联系电话:3821117。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