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制定、完善各种安全稳定应急预案,并按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2、严格做好对明德物业公司的监管工作,定期对物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3、做好和各单位《2011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
4、续聘淄川区法院副院长王红梅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学校讲师齐元军同志为学校法律顾问。
5、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普及师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保卫处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6、做好师生户籍管理及相关工作,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完成了毕业生户口迁出、新生户口迁入及教工的户口变迁等工作。
7、根据山东省构建消防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培训的要求,制作、张贴600套消防器材使用说明和“四个能力”建设消防挂图。并积极参加区“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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