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提示

作者: 时间:2012-09-25 点击数:

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提示

为了切实保障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提醒全体师生员工围绕“安全防范”,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师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集会活动,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以实际行动维护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

2、师生离开办公室和宿舍时应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气等开关,以防意外事故发生。请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勿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宿舍、办公室、家中或携带在身上,应及时存入银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谨防银行卡被盗和密码泄露。

3、假期留校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和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禁止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私拉电线,做好防火防盗。

4、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景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5、假期外出兼职的同学,要把握好安全、健康、合理安排时间的原则,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小心打工陷阱,防止上当受骗,选择以家教方式兼职的同学要增强防范意识,对来历不明的家教信息要始终保持警惕,家教之前要及时与其他同学联系并告知其地点,防止发生意外。

6、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陌生人以各种名义借钱、借物、购买物品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7、师生禁止在网络上散布有害信息,对网上发布的煽动性言论不保存、不复制传播,禁止浏览反动、黄色淫秽、封建迷信等网络信息。

8、发现校内有推销人员或其他形迹可疑之人,应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

9、驾车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礼貌、照章驾驶,出车前,要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避免病车上路,杜绝无证开车,听从交警指挥,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在通过人群较多的地方时,应减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避免超载、超速、强行超车、开英雄车和疲劳开车,如遇恶劣天气时,减速行驶。

10、严禁酒后驾车,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11、家属区住户在进出住所时,请随手关闭入户门和单元防盗门。外出时家中留有老人或者小孩时,告诫老人和小孩一定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上当受骗或者造成楼内住户被盗、被抢。安装家庭智能报警系统的住户,外出时一定要做好布防工作。

12、乘车、船的交通工具时,要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作主张,引发矛盾。

13、在校外住宿时,要遵守住宿规定,保管好现金和随身物品,注意防火、防盗。

14、注意饮食卫生,购买各种食品要注意保质期,少吃凉菜,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不要接触各种传染病源。

15、如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客观、机智处理。若有必要,则要迅速、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报警电话110,不要意气用事,盲目冲突,导致事态扩大。

16、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安全,在山高、水深、人迹罕见等地方,不要单独行动,同伴间要相互照应,互帮互助,在玩游戏、照相时,要注意四周地势,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女同学尤其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随意脱离集体,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防范技能。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如有警情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报警:3821110,报警求助:110,火警: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

保 卫 处

2012年9月25日

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热诚为您服务,本校报警、求助服务电话:382111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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