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8 点击数:

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11月份是我省第5个法定的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淄博师专2015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活动。

附:淄博师专2015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0月28日

淄博师专2015年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师生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为建设“平安淄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参与消防,共建平安校园

活动时间:11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大宣传。通过展板、发放常识材料、横幅标语、校园各类媒介等形式,动员师生广泛参与,营造校园消防宣传氛围,大力传播消防安全文化。(负责单位:保卫处、团委、宣传统战处)

(二)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院系组织各班围绕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器和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等主要内容,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负责单位:院、系)

(三)开展一次消防演练。院、系结合部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在教学、公寓等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演练要坚持“安全第一、注重实效”原则。演练前制定详细的方案,做到目标、职责明确,安排合理,确保演练顺利开展。(负责单位:院、系)

(四)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围绕“消防四个能力”内容,组织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网络中心等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负责单位:保卫处)

(五)开展一次火险隐患自查自改。学校各单位结合部位、岗位实际,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行动。重点从有无线路超负荷、私接乱拉、连接不良等不规范用电现象;下班后是否关闭办公室电脑、饮水机等电器;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等展开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保障消防安全。(负责单位: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也是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要认真策划筹备,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特长,策划富有特色、符合师生口味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认真总结,及时汇总。要加强信息沟通,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大力丰富宣传内容。请各院、系要将“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于12月30日前送交保卫处(办公楼116室)。

联系人:程鹏、张淼成 联系电话:3821117

2015年10月23日

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热诚为您服务,本校报警、求助服务电话:382111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地址: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