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淄博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保卫处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无传销校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保护我校师生利益,教育和引导师生树立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自觉意识,维护学校稳定,防止传销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23日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围绕活动内容,认真统筹设计,形成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将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同我校“平安校园”建设、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结合起来,纳入院系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确保宣传月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二)把握时机,加大宣传。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重要性,把宣传教育作为源头上防范和抵御传销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师生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着重围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外出实训(实习)、放寒暑假,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针对毕业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络等各类传统媒介,积极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新闻舆论引导作用,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于6月27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等资料报保卫处。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