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用电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20-11-27 点击数:


 

全体师生:

随着严冬来临,学校用电量急剧增加。为加强冬季用电安全,提高师生的安全用电知识,防患于未然,现就冬季用电安全提示如下。

一、能够正常供暖的房间请不要使用电暖气、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避免发生用电高峰期开关跳闸或线路过热起火引发火灾。

二、在使用办公、生活电器时,请注意安全,不要违章用电,特别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或插排串联电源,不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

三、工作中要注意用电安全,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切记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学生离开宿舍时关闭电脑等电器;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切实做到人走断电,杜绝安全隐患。各房间不得使用具有明火性质的以电热丝发热取暖的各类电器。不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给电动车充电。

四、避免在一个电源插排上安插过多的插头,空调、电暖气等大功率设备最好使用专用插座,以免插座过载而发生危险。

五、新增用电设备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申请。

六、使用电器时,应注意电源线不要被重物压住,否则可能会造成电线折断或外敷绝缘体破损,使电线短路或漏电。插拔电源插头时要着力于插头,不要拽拉电线。

七、配电设备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八、对使用时间长、陈旧老化、故障频繁、易发生问题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保,达到报废年限的尽快更新。

九、电器设备使用中,出现糊味、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要擅自处理。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拨打电话:3821180(物业值班)报修。

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不使用违章电器。

安全用电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自觉按照学校要求,安全、文明、节约用电。

 

火警电话:119   学校保卫值班电话:3821110(内线:61110)。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学校保卫处、警务室热诚为您服务,本校报警、求助服务电话:382111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地址: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118